超越声音艺术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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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声音艺术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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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想像·一如逹遠人以拼貼或現成物創造新藝術·當DJ從一張唱片取樣並置入全新的前後文以後·取樣片段轉化成了「再混音」唱片的馬賽克拼貼中的一部分·混音在技術上有兩個屆次,一為DJ現埸播放時的唱片混音·二為錄音室的錄音混音。前者由現成的唱片作拼貼剪接或者加入渐入渐逝等效果·基本上只有音量音源、等化器調變這三大元素可以在現埸挫制當然還可能包括效果器處理丶刮碟(scratch)、即時取樣(real-time sampling)、即時合成等次要技巧。而錄音室中的分軌混音,比較起現場混音有著更大自由度·聲音輯者可以採用未經混音丶效果丶後製處理的聲音檔案取樣來重新建構聲音,也就是從頭再創一首新曲·冰岛龐克歌手碧玉(Bjork)94年的合輯「超情歌」」(Hyper Ballad)取材自她的一首舊曲·她將分軌母带交由不同樂人重新混音·截用原曲旋律、節奏丶、和弦等等元素·讓同一首曲子在不同樂人演譯下呈现完全不同的面貌·這種音樂形態在90年代以前幾乎是不可想像的1.143.著作權
  迪斯可
  ub丶工梁之聲丶科技舞曲等電子樂血管中流淌著資訊無政府主義的血糝
  「取樣」、「混音」技術本身就是一種「剽竊智慧財產權」的行為這與音樂工業的運作背道而馳·地下電子樂人大都秉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想法使用别人的素材·也歡迎自己的素材為他人使用,有時DJ為了迥避著作權法律的爭議·将混音唱片冠以假名出版·甚至在不同計盡中更換作者名·剽竊幾乎是電子音樂美學的主要構成元素·而廣義的科技舞曲堪稱集其大成
  五大唱片公司對於版權採取雙重標凖。他們一方面運作媒體輿論證責民間的音樂翻版或網路音樂交換,並且動
  家小心翼翼·但在法律安全範圍内·卻肆無忌憚地盗用沒有訴訟能力的音燊家的作品(註
  「謂著作權保護其實完全取決於大公司的利益,而整術家往往只是被用來背書的對象·「科技電音」的作者們對於版權問題普逼存在反抗意識·最有名的案例之一是「傻瓜龐克」」(Daft Punk)樂團對陣法國「音樂作者、作曲家及出版者協會」(SACEM)的版權官司案傻瓜龐克這個在瑞舞文化中成長的團體由托馬士·邦嘎帖(Thomas Bangalter)居伊粗(Guy-Manuel de Homem-Christo)兩人所組成1995年他們推出單曲《Da Funk》之後巡迴歐陸各大小瑞舞場·大受舞客歡迎·張張破百萬的銷售量·使傻瓜龐克成為法國90年代最具國際知名度的樂團·與一般音樂人不同·「傻瓜」不以真面目示人,在訪問、演出、MV之中眾只能看到二位成員藏身於科幻片式的機器人裝的形象。傻瓜克阻斷了臉孔所能傳逵的個人訊息·暗示了他們音樂的非個人性·他們不上電視打歌·不參加著作權粗織·讓自己的單曲在唱片發行之前便於歲播播放·甚至可以在網路上輕易下載,唱片公司怪他們打壞行情他們卻壓根認為大唱片公司的所謂著作權只是軍方面斂財的手段。傻瓜龐克支持音樂的商業任舉一例如
  骏行的「醚」樂團(Enigma)在1993年發行的《反瑛降真》專輯中盜用台灣阿美族郭英男的〈飲年亞特闈大奧運會歌·銷售量逵數百萬蛋